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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防监控室工作制度

2015年03月02日 14:35:04 访问量:1057

1、监控室秩序员负责具体实施监控系统设备的清洁、操作、监控、记录,对异常情况的指挥、处理。

2、监控室负责对接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,及时调度、安排相关人员执行。监控室秩序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内容。

3、密切注意监视画面,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,并将时间、报警位置、报警类别、出警时间、处理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在《监控室值班记录表》上。

4、当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时,应重点监控或录相(系统自动记录的拷贝),并通知就近秩序员到场控制和处理,属误报,应消除信号并如实做好记录。

5、如因供电故障导致录像或系统中止,应保持镇定立即报告办公室主管组织秩序员加强防范,同时通知维修员检修并保持通讯畅通,恢复供电后继续录相、运行。

6、如客户要求查看录像,须报校长批准同意,同时应记录中止录相时段。

7、突发事件的录相资料必须封存备查。若系统自动记录并进行更换的,应在当天之内将突发事件所属的文件另存于其它硬盘中。

8、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,对仪器设备至少每天进行擦拭一次。

9、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,相关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,须经办公室主管同意,并将日期、值班人、来访人、来访事由等详细记录在《监控室来访人员记录表》上,来访人员停留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,超出停留时间的,监控岗应主动劝其离开。

10、值班期间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看报纸/杂志或占用消防电话接打私人电话/信息台、利用电脑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
11、当值人员不得随意离岗、串岗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,须请示主管安排替岗交接后,方能离岗。

12、交接时工作情况必须交接清楚,接班人未到前上班人不得离开,保证中控室 24 小时值班。

13每天交接班前应认真检查系统性能是否完好并做好清洁,如发现监控设备故障,应立即通知当值秩序员加强防范,同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并做好记录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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