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多功能教室管理制度

多功能教室管理制度

2015年03月16日 14:37:37 访问量:929

一、学校多功能教室是学校进行多媒体教学、召开会议、聚会、娱乐等活动的专用教室,使用本教室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,违者后果自负。  

二、除正常上课外,需要使用多功能教室的,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后,必须与多功能教室的主管人员提前预约。  

三、多功能教室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,如有问题,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。初次使用多功能教室的人员,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。  

四、使用设备时,要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,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,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;若当时不报告,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。  

五、未经同意,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,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。   

六、使用结束,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,整理好仪器设备,关好门窗。  

七、保持教室环境卫生,不得随地抛弃废物,不得在教室内吸烟或吃零食。  

八、注意上课纪律,不得大声喧哗,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。

编辑:管理员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教育网 大连教育网 大连教师网 大连智慧教育平台 大连终身学习网 大连长兴岛三堂小学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
辽公网安备 21028102000001号
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辽ICP备16015748号
联系地址: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邮编:116318
联系电话:0411-39114853 邮箱:517886845@qq.com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