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新港小学领导班子听课制度

新港小学领导班子听课制度

2015年09月17日 08:42:13 访问量:1097

为了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,为了促使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,切实掌握新课程标准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情况,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方式、方法的改变情况,提高领导的教育教学决策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4节;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51 节;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8节。

二、学校领导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校本主题教研活动,活动内容具体见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安排。

三、学校领导每学期都要深入课堂第一线听课,了解各个老师的教学水平,了解各学科的教学特点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学期初由教务处制定计划,定时间,定执教老师,报校长室审批。

2、每次活动由教务处通知具体的教研组,由教研组长通知其本人。

3、每次活动要求教研组集体备课,要显示出教研组的集体水平。

4、每次听课后先由执教教师说课,再由学科的骨干教师、教研组长做点评。

5、不同年级、不同学科、不同层次教师的课要全面听,力求每学年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都有所掌握,尤其要对新上岗教师、青年教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能力偏弱教师进行重点听课、跟踪听课,体现一定的计划性、针对性。

6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。(1)项目填写齐全。包括学校、班级、科目、授课教师姓名、听课时间、节次、课题,并标明听课节数。(2)记录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。简记主要教学环节、任务,重点记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情况。(3)听课时要随时记录下对所发现的闪光之处或问题的思考,做好旁评;要对整个课堂教学进行综合分析,抓住主旨、突出重点,分条列项写清优点、缺点及改进意见,做好总评。

7、课后务必要与授课教师及时交换意见,切实发挥听课对改进教学、指导培养教师的作用。

编辑:管理员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教育网 大连教育网 大连教师网 大连智慧教育平台 大连终身学习网 大连长兴岛三堂小学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
辽公网安备 21028102000001号
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辽ICP备16015748号
联系地址: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邮编:116318
联系电话:0411-39114853 邮箱:517886845@qq.com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