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,为了促使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,切实掌握新课程标准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情况,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方式、方法的改变情况,提高领导的教育教学决策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4节;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51 节;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8节。
二、学校领导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校本主题教研活动,活动内容具体见学校的校本教研活动安排。
三、学校领导每学期都要深入课堂第一线听课,了
1、学期初由教务处制定计划,定时间,定执教老师,报校长室审批。
2、每次活动由教务处通知具体的教研组,由教研组长通知其本人。
3、每次活动要求教研组集体备课,要显示出教研组的集体水平。
4、每次听课后先由执教教师说课,再由学科的骨干教师、教研组长做点评。
5、不同年级、不同学科、不同层次教师的课要全面听,力求每学年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都有所掌握,尤其要对新上岗教师、青年教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能力偏弱教师进行重点听课、跟踪听课,体现一定的计划性、针对性。
6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。(1)项目填写齐全。包括学校、班级、科目、授课教师姓名、听课时间、节次、课题,并标明听课节数。(2)记录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。简记主要教学环节、任务,重点记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情况。(3)听课时要随时记录下对所发现的闪光之处或问题的思考,做好旁评;要对整个课堂教学进行综合分析,抓住主旨、突出重点,分条列项写清优点、缺点及改进意见,做好总评。
7、课后务必要与授课教师及时交换意见,切实发挥听课对改进教学、指导培养教师的作用。